那人桌上只有一碗素面和一壶酒,一口面一杯酒,次序分毫不乱,吃的有条不紊不快也不慢。若不看那张侧脸,他从发型到衣着都普通的不能再普通,唯一让人觉着有些特别的地方,就是吃饭能吃的如此心无旁骛的人,我还是第一次见,吃的偏偏还是如此简单普通的食物。

    石头也不由凝神,看了半天才憋出一句,“看不出来。”

    “看不出来?”难得遇见个画风绝美的好boy,你敢给我看不出来,最近大爷当得太舒坦了是吧!

    见我目光不善,表情扭曲,才又补充解释道,“他随身并未佩带兵器,一双手骨骼纤长看似细弱无力,倒酒时却又快又稳一滴不洒,若说是普通人却也不像。可他吃饭时便只是吃饭,一点多余的动作也没,连眼睛都没有抬起看过别处一眼,所以……”

    他两手一摊,“我是真的看不出来。”

    “你都看不出来,那就一定是深藏不露了!”。

    我喃喃点头,目光犹自盯着那人打量了又打量,那人已吃完了碗里的面,将手里的筷子很是规矩的并齐横放在碗上,从怀中摸出几枚铜板,也整齐的码放在碗边,起身便欲向外行去。

    这多少有点强迫症的倾向呀!我心中暗暗吐槽一句。

    “我去撞个运气,你们随后在跟来,随机应变先。”

    我把手中的碗一拍,身先士卒跟上去,将将在出店门时,落后那人半步的距离。

    这个饭馆进门处有几级台阶,我心中算好了距离和方位,下台阶时只需脚下一滑,作势摔上一跤,这一跤便正好能摔到他身上。他若好心伸手扶我一扶,多经典的电视剧场景啊~~。多谢公子出手相助,小女子……啊不对,是小弟我简直无以为报呀,哇咔咔咔……

    呃,收着点笑先。若是他没有主动相助的意思,我这一跤大概能正好撞在他身上,顺手扯烂个衣摆总是不难,一样可以借口赔罪拉上关系。

    就是……大概画面感就要差上许多了。

    自觉算无遗漏也不是什么高难度的大动作,我对自己这身体现如今的灵活掌握程度,亦有十分的自信。谁承想,我看准方向脚下完美一滑,‘哎呀’一声摔下去之后,手里竟然连片衣角都没摸到,若不是我反应快及时收了些力道,差点多吃一嘴泥。

    手忙脚乱间抬起头,再去寻找那人身影,他早已牵出一匹瘦马,悠悠然上马而去,对身后的喧闹嘈杂连回头看一眼都没。

    石头上前扶了我一把,我不可置信的看看自己的手。

    “这个人……”我使劲揉揉眼睛,“这个人绝对不一般!我得好好看看。”

    言罢急急牵了白牙,出了饭庄追着那人离开的方向而去。

    这里其实是个村庄之外自然形成的小市集,饭庄外面的大路边亦有不少小商贩聚集,路上来来往往行人不少,不过片刻便远远又看到了那个身影。

    那人走得也不快,我很快追上,隔着一段距离看他的背影。墨色的长发十分随意的束在脑后,宽肩窄腰,衣衫颜色灰扑扑的并不起眼,几缕碎发随风扬起,颇有几分水墨写意的画风。□□一匹颜色同样灰扑扑的瘦马,身形虽看上去比我的白牙高挑许多,却有些莫名的纤瘦干瘪之感,垂头丧气一副很没有精神的赶脚。

    石头驾着马车也跟了上来,我问他,“这走的可是去燕山的方向。”

    他点头称是。

    我点点头,“那就好,只要走的是一条道,总能找到机会下手。”